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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September 12, 2011

Work hard. Play hard. Slack hard.

要執拾房間,還是去打打機,在於一念之差。
要洗澡好才睡,還是在梳化躺到天光,也是一念之差。
要先寫完文章,還是再上上網,仍是那一念之差。

對。要躲懶,可以有千百個方式。決定去躲懶,卻只在於一個念頭。

躲懶,有時不全然是壞事。
人生不長,太拘泥於要過得正經充實,未必會快樂--不忘做些自己喜歡的事,才是最重要的吧。
而且懶散的定義,會否因地方而異?香港地步伐急促,稍為輕鬆一點也好像落後於人。結果就是無論如何也要做些什麼,糊裡糊塗地窮忙。

但不去做些什麼,回望時會覺得空虛;只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有時也會覺得不踏實。
人生不長,若不計劃些project,或實質成就過一些事,會自覺過得太懶散,虛渡了光陰,問心有愧。

一念之差,就是想放懶一下時,沒勇氣盡情去散漫;想完成些什麼,卻又想先hea一下才開始。
或者在work hard和play hard之餘,其實我們也需要放膽去slack hard。
常言道:放懶,是為了走更長的路啊。

Sunday, July 24, 2011

兩件事

《15》

他過身了,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那個時候的我們,都只是十五歲。

最後一次見面,他過來我家玩了一個下午。

一臉蒼白。大熱天還穿得厚厚的他,說得了重感冒。我笑說那很好,不用上學。

他說在家無聊,拿了我兩本「灌籃高手」,往書包裏塞。

晚飯時間,他騎著單車,回家去了。

那是個星期四。

一個月後的我坐在他葬禮的一張長椅上。

呆看隨風擺動著的鮮花。感覺,就像跟在座的人揮手告別。

沒有眼淚,也許一切恍惚來得太快,也太突然。

還沒有跟他要回我的書,

也沒有跟他告別的機會。

 

《20》

與她分手,她曾是我最愛的女孩。擁有過快樂悲傷,結束在二十歲。

第一次約會後,依依不捨給了我一個輕吻。

四目相接,沒有掩飾。也不必害怕被看穿對彼此的感覺,是莫名的一份感動。

給她牽過的手,還留有她的香味。自我陶醉又不能自拔。

輾轉反側。紅豆相思,是最幸福的失眠理由。

還能這樣多久。

三年後的我在圖書館外等著,打算給她一個驚喜。

呆站看著她和他十指緊扣。背叛,沒有眼淚,我只懂苦笑。

我倆的一切,就像我失手滑落的玻璃瓶一樣,支離破碎。

告別她和我這充滿缺陷的性格

剩下了拿不走的回憶做紀念品

Sunday, July 3, 2011

I LOVE the NIGHT!

夜生活對我來說,從不是15/20,而是clubbing。還未夠21歲,我便問朋友借ID然後老遠去到Hollywood clubbing。可能從來對「猜枚」不感興趣,或是太遲鈍的關係,我真的不喜歡坐一整晚「劈酒」。而且在嘈吵的環境下大叫,感覺對喉嚨不太好。

卻不知為何,我很喜歡在酒精x音樂下跳舞,感覺很relaxing。有一點可以肯定,我不是去找男孩,我只是很喜歡悉心打扮然後跟一班姊妹去have fun。在dancefloor的感覺是最estactic,沒有東西比它更heavenly。所以每次都很期待weekend的來臨。

開心去clubbing,不開心去clubbing。生日去,x'mas也去。失戀去,有拍拖也去。有次聖誕前夕失戀,club裡面在播Last Christmas,那次是我第一次覺得clubbing是那麼的empty,那麼的negative。

不經不覺,回來香港後,我已經越來越少去clubbing。以前是Hollywood和Tupac,現在是LKF和Lady
Gaga。現在竟然有一種覺得自己格格不入(老)的感覺!我已經不能像以前在dancefloor那麼輕而易舉得到那一種high。前晚跟一位朋友到了LKF,她看著這地方,說了一句:「蘭桂芳其實好荒唐。」對,其實醉了的人都很荒唐。我發現,雖然很懷念以前的那種所謂「荒唐」, 但weekend呆在家中原來是多麼幸福的事。

很幸慶我在30歲前竟然慢慢地離開了這荒唐但年青的生活。

有些上了年紀的人每星期都在這裡流連,是他們寂寞的生活令他們走不了嗎?上次見到一位60幾歲的老翁自己一個站在路邊喝了兩小時啤酒,感覺有點悲涼。

說起來也覺得誇張和老套,但我實在很開心clubbing陪我過了我認為是自己最energetic和最黃金的幾年。至少覺得自己吸引過 :-)

To make things right



“When I’m 15. You’ll be 25. And when I’m 20. You’ll be 30."

"You're pretty good at arithmetic."

"And when I'm 30, you'll be 40. That’s not much difference at all.”

. . .

Well but how much 10 or 20 years of luxury do we have to make things right?

Somewhat somehow, we are all caught up in wrong timings, wrong places, and wrong pretty faces.

Sunday, May 22, 2011

南山羅



confused? read on...
記得一年清明,第一次拜訪我們南山羅家的祠堂,密密麻麻的鋪滿了先人名字。井井有條的,有族譜也有祖訓。但在這個時候哥哥才告訴我;這些人與我們沒有血緣關係。原來我們家本姓「姚」後來改姓「蕭」。最後與汕尾南山「羅」的家族合併;是一盆散沙的所謂大家族。事到於此,也是利害所致;内容近乎連續劇一樣老土,不說也罷。

在我沒有堂親的環境長大,對小時候的我,最大的影響大概只是收少很多利是而已。現在回想,我家女人也是沒有堂親,嘿,同病相連。對長大的我卻很困惑,究竟要再與堂兄妹們聯絡嘛?有必要嘛?沒有吧?只怕一天在酒吧與某人大打出手,其後才知道原來是親戚,啼笑皆非!我們家還挂著「羅」姓也許是為了不忘本的精神,又也許只是習慣而已。哥哥的孩子還是姓羅,只是沒有跟族譜起名字而已。我的孩子?抱歉,不打算有。

Saturday, May 21, 2011

無名社會

假如,只是假如,即使不合邏輯也要假如,人類社會沒有「名字」這概念--就是說我們從來都沒有名字,也不能用名字識別他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如何發展?

要識別身份的話,應該會以"直接關係"為先,以家人親屬或同學同事等關係去address其他人。
至於沒有任何"直接關係"的朋友,親自認識的應該還好,我們可以透過"何時和哪裡認識"弄個明白。
至於透過朋友認識的朋友,沒有名字稱呼可能會有點混亂;如果不是大家投緣熟絡了,或是對方有些特別特徵,相信會很快就把對方忘了吧。
而朋友的朋友的朋友... 唉。只是想想也一頭霧水,應該不可能維持到再一層關係的了。

弄清了身份,然後就是以性別、外貌或性格特徵去細分。
男女老幼,高矮肥瘦,只要你的外在特徵不是特別平庸,應該沒什麼難度。
不過最過癮的,相信是客觀條件會受主觀因素影響;如朋友分明是豬扒一件,或矮東瓜一個,但你就是不能以此去直接"說明",少不了要避重就輕。 (不過在那樣的社會,為了溝通效率,或者我們會變得不介意被真實得殘忍的字眼去識別的,又或者美醜標準會變得更absolute的,誰知道呢? lol)

另外還有階級的考慮。
在一個有組織的社會,每人都會擔當著不同的身份。在組織中位高權重的,當然未知其名也會先知其人。但如果是身份低微的,像是工廠裡的工人,動輒上百個,本來就不容易記認;若果連名字都沒有了,會否令他們變得更為卑微,所有人被視作棋子一般? (但想來,現在其實也差不多啊。在人多的機構,還不是每人都有個員工編號,然後就以一個數字代表著一個人。)

當然,"名字"的概念是在文明社會中自然而生的,硬要假設沒有名字,也一定會演化出相似的東西。
有趣的是,現在科技發達,人脈發展迅速,我們在不知不覺間都知道了很多名字,社交圈子好像一下子就擴得很大了。不過這樣是否就代表我們認識了很多人? 還是彼此間其實只有名字上的認知,和外表上一個模糊的印象?

知人名字不知心的情況,其實又有多少?

(聯想: 下次一班朋友出來見面時,嘗試一下在不提名字的情況下閒聊,並需要識別到其他人的身份。不過很有可能會發展成人身攻擊的。haha)

滅

各位觀眾,我是mit。好朋友都叫我阿mit。

mit這個花名名符其實是以港式英文讀出英文名michele的頭一個音。話說九年級的我在校內有一班sisters。(我不是太想開名,但實在有這個必要。如果有sister看到這篇entry,請見諒!) 大家姐yumi最愛以疊字稱呼各sister,有見及此將所有人的英文名的最後一個音重疊,例:yumi-mi, maggie-gie, angel-jo, ida-da, michele-che 等等先, mi-sel-sel。。。?大家都笑了。我本人覺得這個名說起來白癡,所以極度抗拒和討厭。但在無辦法之下,忍辱負重了數日。後來,大家姐給我改了一個我認為比較似人名的稱呼--mit mit。依然很抗拒。我還記得我很介意其他人聽到這個名。

十二年級情人節,其中一位sister angel給我買了一枝玫瑰花。上gov't課時,有很多玫瑰花送進了班房,其中一枝固之然是給我的。mr. pilcher在眾多玫瑰抽出一枝,對,我就是那麼好運給抽中。豈料他當眾打開了玫瑰花上的字條,並讀出入面的內容!!

「Honey Mit Mit... 」

嘩!!!!我只聽到我的核突名,其他的我也沒有聽進耳內。。。只記得讀後鴉雀無聲,然候mr. pilcher問who's that,我已不記得我有沒有承認我就是honey mit mit,但我只是想快點下課。兩個字,「好嬲」。

這樣就叫了十幾年。

其實「滅」這個字本身帶有少許負面成分。在這段期間,有人曾以滅蕉,滅筲,滅絕來稱呼我。仍然是兩個字,「好嬲」。往後幾年在大學修design的日子,學懂了做回自己和欣賞自己。慢慢也接受了這有缺憾的名字。除了好朋友,身邊很多人漸漸也在不知不覺間接受了這名字。當他們見到我,很自然就叫我「mit」,我才發現原來這感覺是挺親切和感動的。

回來香港之候,發現有很多令人聽了也有毛管胴的英文名例如:shadow, beta, wind, 還有一個頗過份的sorry。介紹自己時,應該說i am sorry嗎?真的慶幸我的名字只是mit!

之後不知怎的,又覺得以英文拼出的「mit」不是太傳神。所以索性用中文字「滅」來代替,畢竟這花名的誕生有所及50%是由中文「演變」出來, 而mit就成為好朋友們在網上稱呼我的簡稱。

後來有次在電台節目上聽到美女李嘉欣都竟然給好友吳君如以「老滅」來稱呼。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