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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2, 2011

施/受

十五六歲時,我在LA遇上了傳說中的「25-cent Lady」。顧名思義,25-cent Lady當然向我拿25 cents,而我亦給了她25 cents。當時,她並未闖出這名堂,我亦當然不知道她的「底細」,還沾沾自喜的覺得自己愛心爆膨。「施」這行為,真的充滿正能量。很多人認為這叫「好心」。而某程度上,這行為其實也是自私的。只是這件事可以令多過一方的人受惠,所以人人也很鼓勵。

人始終是膚淺的,捐獻了丁點錢就以為自己是大慈善家。說穿了,其實都是想滿足一下當救世主的慾望,又或者因為我們其實都不太想看到世上有太多悲劇而情願犧牲一些東西去買回一個「這世界可以不用這麼悲哀」的希望。當然,我說得也較極端,也未免分析得太嚴重。如果這行為可以互利互惠,也可令人開心,其實是件很好的事。但如果接受的人不是和你一樣的想,而又當你得不到你一廂情願去期待的感激,是會有一點失落的。對,感激就是我們想要的回報。

電視上經常播一些節目去呼籲大眾市民幫助一些貧困人仕,而每次也會邀請一些名人明星去當地拍攝這些短片。女的大多會熱淚凝眶的說:「他們令我體會到我們其實很幸福!」而貧困人仕大多亦會呆呆的看著明星們,不知為何他們那麼激動。其實,有專家探討過,無論你是很醜或很窮,這絕對不會影響你的開心指數,因為人是會適應和習慣的。貧窮人由出世開始,就是這樣生活,幫助他們當然沒有問題,但絕對用不著哭哭啼啼吧?千萬不要用自己心裡的尺去量度其他人的生活!

數年前讀過一篇頗有趣的文章,至今也牢牢的記住。裡面講述一個非洲土著「幸運」地到歐洲讀書的感受。他現在學懂了英文,並回想起第一次到達歐洲某機場的經歷,說:「我下了飛機,然後見到每個人也急促地走來就去,當時很驚慌,心想:『為甚麼他們要這麼趕?是否有大風雨來臨?』後來才發現這新地方每一個人也是這樣。在歐洲的生活令他透不過氣,不明白為何每人每分鐘也是這麼的趕,究竟趕甚麼?在非洲,是沒有人用錶的,時間不是用錶來衡量的。到歐洲留學對他來說,絕不是一件幸運的事。他很嚮往在非洲的生活,覺得那樣才是正確的生活態度。

我似乎有點離題。。。

Sunday, July 24, 2011

施捨

這天,上司通知,客方公司已開票,可以安排去收。
收票前致電對方,就算不為確認,也起碼是禮貌上知會一聲。

我: "喂. 你好. 我們是XXX, 請問一下是否可以前來收票?"
對方: "(不耐煩) 上星期已經通知過你們同事可以架啦."
我: "噢... (呆了一下) 那現在安排同事前來方便嗎?"
對方: "(不耐煩) 已經說了由上星期開始可以來收."

如果立場互換,是我打電話去叫對方來收錢,我不認為她會以如此態度去回應。(也不要跟我說"reception啫. 不能期望對方知書識禮",始終狗要咬人也會先看主人面色。)
直接來說,因為自己是付錢一方而囂張地覺得自己大晒。

我不知道這是香港人特質,還是亞洲文化,又還是有錢人都認為,做客的付了錢,就不用跟你客氣,也不需要給你尊重。

但我覺得,其實沒有哪一方可以大晒。
你付錢,我也付出時間提供服務。可能你覺得物非所值,那是另一回事;又可能我們最終會deliver一窩屎讓你不愉快,那又是一回事。
但商業往來,一買一賣,是以物易物--你不是在施捨我,我也不是受著你的恩惠。

然而這個想法,在"客人付了錢等如成了大帝"的今天,還有多少人會理會。

Sunday, June 12, 2011

絕配

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的確很微妙,在結識朋友/男女朋友/和家人相處的立場上,每一種人也有他/她的魅力和「市場」。

你跟甲沒有很多話題,但他竟然是在朋友堆中是一個頗受歡迎的人。我們其實大多數都有「不明白為何有些好朋友竟然會跟我們心目中的怪人/衰人做朋友」的經歷。另一例子,就算你覺得乙是個無可救藥的無賴,他也會有幾個兩挾插刀的知己或百般遷就的男/女朋友, 所謂的「人夾人」和「冤豬頭都有盟鼻菩薩」,就是形容這些情形。

要記著,只是你覺得他有問題。

每個人也有不同的價值觀和待人接物的標準,和有自己的一套「值與不值」的理論。當我們觀察一個人時,其實下意識會衡量他的好與不好。你覺得朋友丙的女朋友對他很差,你替他不值,覺得他應該值得擁有一個更好的女朋友。這只是你將自己代入他的角色去衡量得出來的結論。其實世上沒有一個人會做他認為沒有好處或不值得的事。所以不用替任何人不值,值與不值不是你說的。另外,千萬別過份相信其他人對某些人的評價, 你可能在一個犯眾憎身上發掘出優點。

兩個人的連繫其實像拼圖,不是每塊都可以拼在一起,姑勿論是情人,朋友,同事,或甚至家人,要剛好是「一凹一凸」,才是大家的絕配。

Sunday, June 5, 2011

繫

connectoin

決定人與人之間聯繫的,不是科技。

正如很多人說互聯網使人疏離,fB不能真正助你維繫友誼,我們甚至連鄰居都不認識。

的確,鄰居對我來說和陌生人沒什麼分別。
不過,在未有互聯網前,我也已經不怎認識他們。

這些年來,反而透過網路和fB,認識了新的朋友,再拉近了彼此的關係。
我相信,投緣的人自然會熟絡起來;科技只是一種途徑,極其量為人提供了一段安全距離。

對有興趣和沒興趣認識的人,我們其實早已在心中設定了priority。
說科技,或互聯網,或fB,或是手機使人疏離,實在是把自己不願意跟人交往的責任,轉移到工具上而已。

把人聯繫起來的,不是科技。同時把人分隔的,也不是科技。
決定一切的,其實是我們自己。

Sunday, May 8, 2011

Perfection Kills

**因為一直以為母親節是在下個星期日的關係,所以「今日下午一定要完成撰寫小女子在joint blog的第一篇entry」計劃被迫斬腰。在此向大家正式道歉!**

吃過母親造的母親節晚飯,我在乘搭長途巴士969的途中,一邊聽著A. Keys,一邊埋怨著「怎樣用中文表達腦袋中的英文」的那種mindf**k,結果,我整整用了一小時來寫下以上那一段中文字。

對,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我發覺我對很多事情也有一種執著。那種光是想,但永遠不想(或不能)去行動的執著。原因是我有太多想法,太多想實行的東西,還有一大堆顧慮。。。最後,我沒有能力去選擇一個最好的辦法去有效率地、完滿地貫徹實行一件事。

從讀大學畫的每幅畫、design course的每一個project,到現在工作上的每一個task、在blog上寫的每一隻字,我都想做到一絲不茍。就算到最後一分鐘,我每一次都是覺得未完成,只是要「交功課」,所以每次都很不滿足。但我知道我是永遠不會滿足的。我欣賞我自己的是,我從來都不太計較自己比任何人都要放更長的時間去做任何一件事,因為我覺得那過程是值得的。而且,我最近才發現這個世界其實不是有很多人有那種「甚麼都要比人做得好」的態度,我覺得這一種優越感是我做每一件事的原動力。

我的問題是: 太貪心去追求完美。

雖然結果偶爾會出乎意料的好,但這追求完美的過程往往帶來的是原地踏步,因為一直也沒有開始過。正確的說,是一種失敗。我幾乎對那種「idea overload」的感覺有一種迷戀 -- 那種像是對毒品上癮,而又知道對自己有害的矛盾。我追求的,很可能只是那一刻的快感,往後的成果我可沒有想過。追求完美可能可以是我的優點,但我認為80%是一個缺點。

認識我的人大都知道我甚少說讚美說話,亦甚少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是好的。很多人說我對自己太苛刻、太緊張、對自己的要求過高,但我覺得,這就是我。我沒有可能降低自己的標準,根本沒有人可以。其實,沒有人可以馬馬虎虎做一些自己認為重要的事。我只可以說,或許我的標準跟大部分人都不一樣,又或者我有太多重視的事情。

各位,請不要再說我要求太高,我真的會嬲。我可以肯定的說,我絕對不會改變我的標準去減少自己的壓力和煩腦,但我會嘗試改變我做事的態度和模式。

Born This Way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idfun4HjPY?rel=0&w=500&h=314]

說到底,還是因著這集Glee才真正去聽Lady Gaga的Born This Way。
歌詞說的是愛自己--無論天生如何,只要能接受自我,就走對方向了。
崩口人忌崩口碗,這隻歌像是給弱勢社群作自我安慰。

實情是,每人與生俱來都總有些不喜歡自己的地方。
如果要像Glee的演釋般將"瘡疤"寫在tee上,10年前我的keyword會是"short"或"four eyes",5年前的話就會跟Kurt一樣是"likes boys"。很多很多,漸漸都接受了。
但現在的我,當然還有keyword,像是"big head",或是"shy and dorky"。只是不知道5年後的又會是什麼。
我只相信,要接受自我的全部,是個life long journey。同時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或者想那樣做。

的確,那些真的是我們天生的"短處",還是大眾目光下所形成的標籤?
社會和媒體一直在製造標準,灌輸概念,令人覺得「正途」只得一種;而我們也只有改變自己去符合標準,才能獲得自信。
但全部人向著同一個方向發展,放棄自我而成為他人,那樣得來的自信其實又有什麼價值?

當然,像我之前所說,大概5年或10年後我仍會有一堆瘡疤。但能嘗試去正視今天的,其實就已經很不錯了。
最後,無論你有沒有宗教信仰,我也想quote "Born This Way"的這句歌詞作結:
"I'm beautiful in my way, cause God makes no mistakes."

嬰兒壞了

你知道嗎?不知道?就讓我告訴你。大概在一個禮拜前,我才用了三年的手提電腦顯示屏幕突然壞了。那一秒我說了一句英語粗口後,便抱著這衰電器拔腿跑出街上尋找維修店鋪。那無助和心急的畫面,像極電視劇裏的命苦媽媽抱著發高燒的嬰兒,半夜三更四處尋覓好心的大夫一樣。

「拿去深水埗修不就好了嘛?」你可能會問。當然,如果我在香港的說。但在我上演的慘劇裏,襯托著的背景版,不是民初廣州的下雨晚上,而是炎熱暴曬的杜拜。

對,沒有看錯,是杜——他媽的——拜。可知道在這個角度裏,如果沒有了我的手抱嬰,不,電腦,往後的日子會是多麼多麼多麼的難受和無聊嗎?!我的工作!遊戲!電影!音樂!蒼井空!!!通通通通都關在我手上這13x1.2寸的盒子裏,奈何又無法與我聯繫;仿佛也算得上是世上最遠的距離。

頂著大太陽的,走進一家又一家的電腦店不斷地尋問。前後十家,同是失望收場。沒有維修服務?X!難道這裡的人是奢侈到電腦壞了就直接抛進垃圾桶的地步嗎?在我快要崩潰,要把一把頭髮從頭皮的毛囊裏拔出時,我找到了。

“jes maai frerende, wee du lepeirs.(yes my friend, we do repairs)” 噢賣葛,我差點落淚。接下來的三十分鐘,除了英語我也盡用了肢體語言,豐富地去表達我認爲這嬰兒,不,電腦,在哪兒出了問題。得到共識後,我們拆開電腦,發現有一條連接屏幕的VGA綫嚴重損壞。簡單來説,是FUBAR(fucked up beyond any repair)了。

修理人員的臉像中了頭獎一樣的興奮,拍拍我肩道,“dis siduwasion haabens o de thayme, labtups sgreens ar boored dis way(this situation happens all the time, laptop screens are born this way)”最後,修理人員遊説要把整個顯示屏換了,還開了個天文數字。我已倒楣到角落了,再堆上像這般的牛糞是萬萬不能接受!

我甩開他放在我肩上溫柔的手,利用本人售貨員的唇舌和堅定的眼神,把修理價錢減半。理由是壞的只是綫,不是屏幕本身。但也知道更換舊電腦的零件難求,加上人工費用,一半價錢已經多給了(其實只是吹水)。之後的十五分鐘是修理人員和我和店内的經理來回對話,我知道我踩中了他們的成本了。杜拜這個地方很得意,就是什麼東西,就連一杯果汁也能殺價。嘿,也很合副我骨子裏的香港人購買個性;東西不能沒有折扣。

望穿秋水,三天後的下午我付了入厰費用,差點破產。但我的孩兒終於能回到我的懷裏。噢,我的工作!遊戲!松島楓!!!你們可愛。

這個故事教訓了我們什麼?除了告訴你我非法下載甜片之外,其實沒有。這段長篇悶氣的文章,實太不符合我的個人風格。但作爲這個合夥部落的第一份作品,我認爲輕輕鬆鬆的寫一下我的事宜比較適合吧。希望下個禮拜,我能用我已的痊愈嬰兒,認認真真地寫寫畫畫。再會。